365英国上市公司官网关于停课、调课、代课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严格教学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全校师生必须严格执行学校排定的课程表,不得擅自停课、调课、代课,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动课程表时,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第二章 停 课
第二条 凡节假日、运动会涉及的停课,按校历和学校下发的文件执行。
第三条 学校临时组织的大型活动需要停课,由主办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副校长批准,由教务处统一下发停课通知。
第四条 在教学过程中,不得擅自提前结束课程或减少讲课课时。
第三章 调 课
第五条 教师本人不得私自调课,符合下列条件者要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课手续:
1.病假:教师因病要求调课,须持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办理调课手续;
2.公假:教师因开会、出差等公事要求调课的,需持会议通知和有关证明办理调课手续;
教师接受教学单位统一组织的其他工作任务时,原则上不得占用正常教学时间。如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调课的,应由课程承担单位负责人或教学副院长批准后,方可办理。
3.事假:教师因私事,原则上不得调课。如确有特殊原因者,需写明具体原因提交课程承担单位负责人或教学副院长批准后方可,不得事后补办手续;
4.进修:因参加进修、学习等活动,须出具学校外派证明,方可办理手续;
5.其它:因突发性事由,教师无法事先办理调(停)课手续的,事前应及时向课程承担单位负责人或教学副院长报告,并以电话或书面形式报劳资科备案。事后本人应向开课单位充分说明原因,并补办调课手续。事前不报告的,事后不予办理手续,按教学事故处理。
第四章 补 课
第六条 因节假日、运动会、大型活动等原因停课造成的学时不足的,可由任课教
师提出申请,经课程承担单位审核,教务处审批后,可以安排补课。
第五章 代 课
第七条 代课按调课对待。代课教师的任教资格,由各课程承担单位严格把关。原任课教师须将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日历等交给代课教师,并对代课教师提出教学要求。
第六章 手续办理
第八条 停课、调课、代课按以下流程办理:
1.教师调课、停课、代课申请
(1)进入课时管理系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调课、停课、代课类别;
(2)根据调课、停课、代课类别,做好时间、地点、任课教师等信息变更;
(3)写明请假事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至课程承担单位审核。
2.课程承担单位审核
(1)课程承担单位教学秘书在课时管理系统中进行初审;
(2)课程承担单位负责人在课时管理系统中进行审批。
第七章 事故处理
第九条 未经批准擅自调课、变更教师或上课教室的教师个人或院(部),将按《教学管理计分办法》文件的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规定自2015年8月起实施,原规定同时废止,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