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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365英国上市公司官网2026届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09-11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的通知》、《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确保2026届学生毕业实习(以下简称“实习”)工作规范、有序、高质量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层面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分管学生工作副校长、分管校企合作工作副校长为副组长,教务处、学工处、校企合作处、保卫处等职能处室负责人及各学院院长为成员的学校实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统筹协调实习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制定、过程监督及考核评估。

(二)学院层面

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教学副院长、学工副院长为副组长,实习工作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年级主任为成员的院级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实习计划制定、单位拓展、过程管理、考核评价等工作。

二、实习原则

(一)学生自愿原则

严格尊重学生实习选择权,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严禁以任何名义向学生收取实习担保金、管理费等费用。若收到相关投诉,学院须在3 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说明,学校将依规对责任人严肃追责。

(二)专业相关原则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实习岗位须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同一专业大类内)。

(三)安全至上原则

1.协议管理:集中实习须签订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协议(采用省级示范文本);分散实习须签订学生与实习单位双方协议,学院留存备案。协议须明确实习时间、内容、报酬、安全保障、保险责任等核心条款(详见附件 2、3)。

2.禁止性规定:严禁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等高危作业;严禁在酒吧、歌厅等娱乐场所实习;除特殊专业经省教育厅备案外,不得安排学生法定节假日实习、加班或夜班;严禁通过中介机构组织实习。

三、实习模式

(一)集中实习

1.定义:同一学院在同一实习单位且同一时间段内实习人数≥5 人,且单位与学校签订校企合作协议。

2.流程:学院推荐实习单位→教务处组织实地考察→学校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学生及监护人签署同意书→开展实习。

(二)分散实习

1.定义:同一学院在同一实习单位实习人数<5 人,或单位未与学校签订合作协议。

2.流程:学生自主联系单位→填写《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附件5)→监护人签字确认→辅导员核查单位资质→学院审核(重点核查实习内容与专业匹配度)→教务处备案→开展实习。

四、材料报送

(一)2025年11月30日前须审批或报备材料:

1.XX学院XX届毕业(岗位)实习方案(附件1)

①实习方案中应明确岗位要求、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实习标准、必要的实习准备和考核要求、实施实习的保障措施、实习计划安排等。

②实习方案可按专业或专业大类进行分类撰写。

③实习方案由学院按要求撰写并提交至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学校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实习协议:对于安排集中实习的学院(部门),将签订的学生实习三方协议(附件2)提交至教务处;对于分散实习的学生,请学生提供实习双方协议(附件3)至所在学院。

3.实习申请表:对于集中实习的学生,请提交校外集中实习安全承诺书(附件4)至所在学院;对于分散实习的学生,请提交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附件5)至所在学院,报教务处审核。

4.学生毕业实习安排一览表(附件6)

(二)实习过程中须填写材料

1.学生实习日志(附件7)

2.实习指导教师指导记录手册(附件8)

(三)2026年4月30日前须提交材料

1.学生实习报告(附件9)

2.学生实习考核表(附件10)

3.学院实习总结报告(附件11)

(四)其他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兵役征集领域助力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赣征〔2020〕14号)中江西省大学毕业生参军优惠政策,政策具体如下:当年上半年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生,仅需再完成岗位实习即能够毕业的,入伍后岗位实习在部队完成,经兵役机关鉴定合格,出具《入伍实习鉴定表》,毕业实习成绩以入伍实习鉴定表中的成绩为准。如入伍实习鉴定表中无成绩,则按“及格”进行登分。由学校审定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毕业证书。对于入伍专科生,须于2026年4月30日前提交入伍通知书复印件(需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五、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落实。各学院应向实习学生阐明实习的目的与意义、实习的内容、实习要求和成绩评定标准,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强调实习纪律。

2.严控实习质量。毕业实习是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核心实践课程,是衔接理论与行业实践的关键环节,须严格落实课程化管理规范。各教学单位须以《毕业实习教学大纲》为根本遵循,将课程目标贯穿实习全流程:实习准备确保学生明确大纲要求的课程目标与达成标准;实习实施,指导教师通过多元方式(如周报、巡查、远程指导)动态监测目标达成情况;实习考核构建以课程目标为核心的评价体系,从专业技能、问题解决、行业规范等维度评估达成度,成绩评定需体现量化考核,并与大纲要求对应。各学院须建立实习质量监控档案,完整记录各环节目标达成情况,实习结束后为每位学生生成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报告,作为持续改进实习教学质量、完善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依据。落实“实践—理论—再实践”育人理念,强化实习教学实效,提升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

3.规范指导管理。各学院应做好集中实习学生校外实习指导教师(即实习单位的指导人员)及校内实习指导老师的选派,明确校内、校外实习指导教师在学生实习期间的工作职责,做好实习期间对学生的指导、管理和考核;对分散实习的学生,要按学校的要求配备好校内实习指导教师,校内实习指导教师要通过电话、微信等通讯方式对学生的实习进行过程管理。

4.加强监督检查。各学院应加强对实习工作的指导与检查。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应经常保持与校内外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学生的联系,了解实习学生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碰到的困难及时给予解决,保证实习顺利进行,学院应提醒督促实习指导教师及学生及时做好实习管理系统实践教学综合服务平台各环节数据材料上报工作,确保过程性材料规范齐全。定期到各实习点巡视检查,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协调好实习的有关事宜。

5.动态管理实习单位。各学院应积极主动拓展优质企业,并向教务处提交相关材料(如校企合作共建协议等)进行审核,并组织号召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的实习双选工作。

6.严肃纪律追责。所有集中实习单位须由教务处考察,并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开展集中实习工作。所有未经过批准私自组织学生开展集中实习的,将严肃处理相关人员。

7.规范材料归档。各学院要及时对学生实习工作进行总结,做好实习材料的归档工作。实习以学生个人为单位,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将实习相关材料装入档案袋(集中实习学生的学生实习三方协议另存入一档案袋)并填写好档案袋封面信息,填写好后以学生登分册为序整理档案袋,以便归档及检查。

8.特殊情况处理。因身体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实习,由学生携带支撑材料提出申请,学院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审核后,方能执行。

附件:

1.XX学院XX届毕业(岗位)实习方案

2.学生实习三方协议

3.学生实习双方协议

4.校外集中实习安全承诺书

5.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

6.学生毕业实习安排一览表

7.学生实习日志

8.实习指导教师指导记录手册

9.学生实习报告

10.学生实习考核表

11.学院实习总结报告

               教务处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