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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英国上市公司官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10-14 [来源]: [浏览次数]:

365英国上市公司官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深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系列文件要求,推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做强一流本科、建设一流专业、培养一流人才,实现学校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指定本办法。

 

第二章 建设目标

第二条 专业建设以建立专业结构优化调整长效机制为切入点,以课程建设为核心,以加强教学基本条件建设为保障,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形成布局合理、优势互补、适应性强的学科专业结构,逐步形成与江西省经济社会发展格局相匹配的学科专业体系。

第三条 重点建设一批专业特色突出、专业定位准确、适应社会需要、学术水平高、师资力量强、教学质量高、教学基础条件好、具有社会竞争力和社会效益的优势专业,使一些专业达到省内一流水平。

 

                                  第三章 基本要求

专业建设的内容包括专业建设规划、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师资队伍、课程建设、教学文件、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基地、教学研究与改革等。

(一)专业建设规划是专业建设发展的依据,是学校战略目标的具体体现。学校制定专业发展规划,各二级学院每个专业须制定本专业建设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并负责具体落实。

(二)科学确定专业培养目标,遵循国家教育方针,依据制定的人才培养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实际,体现对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要求,体现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培养特色。

(三)人才培养方案是专业开展教学的主要依据。根据学校办学定位、依据OBE教育理念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坚持“成果导向、学生中心、持续改进”,通过市场调研、行业调研制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反向设计人才培养方案,由学校组织专家论证,并根据社会形势发展变化适时进行调整和修订。

(四)师资队伍建设是专业建设的基本保证。通过多种形式相结合, 建立一支精干、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教科研能力较强的相对稳定的教学梯队,重点抓好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提高,注重选拔优秀教师,要充分发挥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的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充实教学一线力量,根据专业办学实际,加强教师专业能力培养。

(五)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的核心。要明确课程建设的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和原则等,制定课程建设规划,加强课程系统建设;重视优质课程建设,深化课程教学内容、结构体系改革,促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坚持课程建设中评建相结合,促进课程质量和水平提升;完善课程建设中教学基本文件的管理。打造“两性一度”一流金课,淘汰水课,提升课程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六)教学文件是保障专业建设效果的重要因素。要制订并完善涉及专业的各项教学基本资料,包括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 教案、授课计划、教学管理制度、质量保障体系制度等。

(七)教材建设是专业建设的一项基本工作。要加强教材的规划与建设,重视教材质量;鼓励选用适合办学需要的优秀教材, 并结合教学内容改革和课程建设,抓好自编教材建设工作。

(八)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是专业建设的重要保障。坚持校内外相结合,全面规划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尤其要加强校外实践教学平台建设,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积极寻求社会力量对专业办学的支持;实践基地建设要与专业建设相匹配,突出重点, 加强过程管理与检查评估,优化资源配置,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要提高资源利用率。

(九)教学研究与改革是专业建设水平的主要体现。鼓励专业以多种形式开展富有特色的多样化教学改革,通过实施教研教改立项制度和教学奖励制度,依托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调动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进行教学研究的积极性。

 

                                 第四章 评价与考核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构建“校级-省级-国家级”三级梯队一流专业培育模式,实现“专业定位明确、专业管理规范、改革成效突出、师资力量雄厚、培养质量一流”的专业建设目标。

第六条 学校建立专业建设评估与保障机制,有计划地推进专业评估和认证工作。一流专业建设成效、专业评价结果是学校规范专业建设、调整专业结构、分配资源的重要参考,是学院年终教学综合指标体系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 学校每学年对于专业进行评价,采用专业负责人提交评议材料、汇报答辩的方式进行,专业负责人依据本学年“专业常规工作、师资队伍、质量工程、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创新教育、人才培养、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等方面进行汇报,考评结果进行公示,对于不合格的专业进行“黄牌”警告,专业负责人津贴不予发放,对于连续两年考评不合格的专业实行限招、停招、撤销备案等专业退出机制。

 

第五章 结构优化调整

第八条 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坚持三条原则,运用四种方式,推动“五个一批”,优化调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结构。

三个原则:控制总量、优化存量、用好增量;

四种方式:新增设置、压减停撤、交叉融合、改造提升;

五个一批:新增设置一批急需紧缺专业,限制压缩一批饱和过剩专业,停办撤销一批错位低质专业,交叉融合一批新兴特色专业,改造提升一批传统学科专业。

专业设置实行总量控制,遵循“退一进一”的原则。以学科基础、生源质量、办学条件、培养质量、就业质量、社会评价等因素为主要指标,建立科学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做好存量升级、增量优化、余量消减。做优做强主干专业,逐步停招撤销专业。鼓励二级学院做优做强主干专业,对有两个以上学科门类专业的学院优先进行结构优化调整、整合或撤销。

第九条 对于省级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排名靠后、初次就业率较低、第一志愿报考率低、师资力量不强、且不符合江西省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或连续停招 5 年及以上的专业将逐步撤销。

第十条 科学论证增设新专业,进一步强化专业集群。根据应用型高校定位,结合省“2+6+N”产业与 14 个重点产业链以及设区市重点产业(链)等方面,采用学院调研,学校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的形式新增设置一批急需紧缺专业。

第十一条 学科交叉融合,传统专业改造升级。传统工科和艺术、文科专业交叉融合、改造升级传统工科专业。学校专业设置专业评议委员会对交叉融合、改造升级专业进行把关,致力于培育新工科、新文科专业,提高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第十二条 学校建立专业预警机制,根据各专业在招生、就业、研究生考取率、专业评估等方面的情况,对专业建设不理想、排名居后的专业进行专业预警。
专业预警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符合下述条件中两条(含)以上的专业,视为预警专业:

1.当年专业招生的第一志愿报考率位于全校所有招生专业的后5%的;

2.当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6月30日统计数据)位于全校所有专业后5%、当年应届本科生毕业率位于全校后5%的;

3.当年应届毕业生研究生考取率分别低于普通类专业、艺体类专业平均考取率5个百分点的;

4.专业教师生师比位于全校所有招生专业的后10%的;

5.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组织的专业认证及评估工作的专业。

(二)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专业,视为预警专业:

1.在教育部或江西省教育厅组织的专业评估结果排名处于后50%或被预警的;

2.在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或学校组织的专业评估中问题整改不到位的; 

3.连续两年第一志愿报考率位于全校当年所有招生专业后5%的;

4.连续两年毕业生当年就业率位于全校后5%的;

5.连续两年新生未报到率高于录取人数5%的。

第十三条 新设专业将在开始招生后的第四年进行专业评估,专业评估未通过的,进行专业预警。

第十四条 预警专业认定程序:

(一)学校每年定期公布专业动态数据,包括各专业的招生录取情况、毕业生就业率、专业分流第一志愿报名人数、专业生师比等数据情况。

(二)根据招生第一志愿报考情况、毕业生就业率、专业第一志愿报名人数等情况,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每年四月发布预警专业名单。
    第十五条 对预警专业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除特殊专业外,将对预警专业实施减少招生计划或隔年招生或暂停招生;预警专业整改期为2年,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六条 学院可按照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效果、学科建设情况等主动申请专业停止招生或撤销专业,报专业设置与评议委员会、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执行。

第十七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专业应予以撤销,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专业撒销:

(一)根据学校发展和学科专业建设需要调整的专业;

(二)连续三年列入预警名单的专业;

(三)连续五年未招生专业。

 

第六章 组织保障

第十八条 学校设立专业建设委员会,各二级学院对于专业建设承担主体责任,学校教务处负责协助学院进行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建设、建材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督导处负责协助学院进行专业评价、教学文件的制定、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人事处负责协助学院进行师资引进及教师队伍优化建设;校企合作处负责协助学院进行实践教学和产教融合建设;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协助学院进行实验(训)室建设。

第十九条 专业建设实行专业负责人制度,学校下发《365英国上市公司官网专业负责人管理办法》,为专业建设提供人员保证,规定了专业负责人的遴选程序与聘任机制,明确了专业负责人的职责与权利、考核与管理,专业负责人实行学年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专业负责人津贴发放依据。

第二十条 学校对于一流专业建设提供经费保障,对于已经获批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一流专业配套经费。专业建设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本专业人才需求情况及质量要求的调研,师资培训,论文发表,主干课程建设及教材建设,现代化教学方法及手段的研究与应用,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培养方案的研究,仪器设备、图书资料、软件购置等。

 

第七章    

二十一  本办法自颁布起实施。

二十二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