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启动时间
每年2月份左右,具体以教务处下发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启动通知为准。
2.申报专业
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学院拟新增本科专业。
3.设置原则
(1)适应地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设置新专业需经过严格论证和市场需求调研,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积极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与布局;
(2)遵循高等教育规律,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的关系;
(3)符合我校长远发展目标和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有利于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有利于人才培养质量及办学效益的提高;
(4)具备一定的学科支撑、办学基础和条件,充分考虑学校现有学科专业依托,师资、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实践教学基地等条件,充分发挥各类教育资源的整合效益;
(6)优先考虑设置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急需的专业,或新兴学科、前沿学科、边缘交叉学科的专业,或能体现学校办学特色与水平、发挥学校办学整体优势的专业。
4.申报流程
(1)拟申报新增本科专业的教学单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规范专业名称、代码及学科门类,提交《xxx学院拟新增xxx专业情况调研表》;
(2)教务处将教学单位提交的调研表格汇总,提交学校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教学单位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等相关申报材料;
(3)学校组织专家对拟新增专业进行论证,凡论证通过的新增专业,提交校领导批准后向省教育厅申报。
5.注意事项
(1)各学院拟新增本科专业要坚持需求导向、标准导向、特色导向。特别是要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专业设置有关的关键指标,对于未达到国标要求的专业,无法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2019年起,国家及教育厅教指委对新申报专业开展线上评议,并对所有申报备案专业给出线上评议意见,评议意见同意率低于50%的新增本科专业,取消申报资格。
6.相关附件(具体内容见教务处官网)
(1)《xxx学院拟新增xxx专业情况调研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