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定时间
每年7月份左右,学校根据省教育厅通知,下发通知启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
2.申报单位
满足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暨国家项目申报条件的学校各单位。
3.认定范围
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范围为近几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的学科专业。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的学科专业范围共有26个类别,具体详见本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计划及对应专业表。
4.认定要求
(1)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①省级项目的认定通过“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工作网(shenbao.ilab-X.com)”(以下简称“国家工作网”)来开展。“国家工作网”将开辟省级空间,同时,学校各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完成在“国家工作网”的项目申报及提交工作。
②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能力强,师德好,积极投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学改革。项目团队组成结构合理、人员稳定,须保障线上线下教学应用正常有序运行。
③申报项目应为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凡涉及国家保密要求的项目均不能申报。
④申报项目应是面向实验教学培养目标,针对实物实验安全性差、难以实现、成本高昂、时空限制等方面原因不便开展的实验教学任务。项目应实现实验核心要素,项目的仿真度应着力于还原真实实验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
⑤申报项目应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且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⑥申报项目的实验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仅拥有实验软件系统使用权的项目,或者购买实验软件系统使用的,不在申报范围内。
⑦项目所属学校须对本实验项目全部内容独有或共有著作权,并确保项目内容及使用项目内容的行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为保障获得认定后的共享服务工作,共有著作权的项目须经全部共有方同意,在项目获得认定后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免费共享及进行其他符合项目需求的使用。建议学校进行与项目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
⑧申报项目的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在承诺并发数以内的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2)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①根据本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计划及对应专业表,江西省教育厅从已经认定的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且符合本年国家项目认定范围中择优遴选一定数量的项目向教育部推荐申报。
②申报项目须按照《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技术接口规范》(可在“国家工作网”)下载)要求,在申报期间与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实验空间(www.ilab-x.com)完成相关数据接口联通。
5.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为便于认定工作的开展,符合国家项目认定范围项目,直接填报《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文件夹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国家项目申报表。其它不在当年认定范围的项目,需填报《XXXX年度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文件夹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省级项目申报表。
(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教学引导视频。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特色、技术手段和应用情况等;教学引导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的实验目的、实验要求、操作流程等。项目简介与教学引导视频技术要求文档可在国家工作网(shenbao.ilab-X.com)下载。文件夹名命格式分别为:XXXX(学校)-国家项目简介视频,XXXX(学校)- 省级项目简介视频。
6.材料报送
各申报单位将《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或《XXXX年度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一式五份)、《XXXX年度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纸质稿(签字盖章)及电子文件(含项目申报表,项目简介视频、教学引导视频,MPEG4格式,用1个移动U盘存储)提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并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同时,学校各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完成在“国家工作网”的项目申报及提交工作。
7.相关附件(具体内容见教务处官网)
(1)《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2)《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3)《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